磨、车、镗、铣、刨、锉加工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按照GB/T6060.2-2006制造,是采用特定材料和加工方法,具有不同的表面粗糙度参数值,通过触觉和视觉与其所表征的材质和加工方法相同的被测件表面做比较,以确定被测件表面粗糙度的直接比较测量器具。
磨、车、镗、铣、刨、锉加工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加工纹理通常由加工方法所决定的主要表面的加工痕迹方向。
磨、车、镗、铣、刨、锉加工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按照以下方法制造:1、用电铸法复制的表面阳模;2、用塑料或其他材料复制的具有机械加工表面特征的阳模;3、直接用样块表征的机械加工方法制造的表面。
磨、车、镗、铣、刨、锉加工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表面应该只呈现他所要表征的机械加工方法产生的表面粗糙度特征,而不应该包含在不正常条件下机械加工可能产生的不真实的表面特征。
磨、车、镗、铣、刨、锉加工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的分类以及对应的表面粗糙度参数(以表面轮廓算数平均偏差Ra表示)公称值见下表
样块加工方法 | 磨 | 车、镗 | 铣 | 插、刨、锉 |
表面粗糙度参数Ra公称值 | 0.025 | | | |
0.05 | | | |
0.1 | | | |
0.2 | | | |
0.4 | 0.4 | 0.4 | |
0.8 | 0.8 | 0.8 | 0.8 |
1.6 | 1.6 | 1.6 | 1.6 |
3.2 | 3.2 | 3.2 | 3.2 |
| 6.3 | 6.3 | 6.3 |
| 12.5 | 12.5 | 12.5 |
| | | 25.0 |
表中的表面粗糙度参数Ra值较小如0.025um,0.05um和0.1um的样块主要适用于设计人员提供权小表面粗糙度差异的概念。
磨、车、镗、铣、刨、锉加工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加工纹理的总方向宜平行于样块的短边;当精圆周铣削时,虽然走刀痕迹可以平行于长边,但主要加工纹理的方向仍应该平行于样块的短边。